大陸繼福建省後,廣東省也開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直接核准台灣民眾登記個體工商戶」的規定,毋需經過外資主管部門的審批。

「廣州日報」報導,廣東省昨日下發「關於允許台灣居民在我省申辦個體工商戶的通知」,而該「通知」目前已經被廣東省政府法制辦備案審查。目前「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台灣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的試行辦法」也已被正式頒布、施行。

台灣人在廣東省申辦個體工商戶將參照「港澳居民」的模式。台灣人可從事經營範圍包括: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餐飲業、理髮及美容保健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攝影服務、洗染服務、汽車、摩托車維修與保養、種植業、養殖業、電腦服務業、軟體業等廿三種行業。但不包括菸草零售、國際貨物代理和快遞業務、非商業口譯和筆譯、拍賣、 房屋租賃等特許經營行業。

據「廣東省工商局」表示,台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組成形式僅限於個人經營;從業人員不得超過八人;經營場所的面積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九十點七五坪),但從事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的業者,其營業面積不受三百平方公尺的限制。

以上訊息來自~【聯合報╱記者鄭惠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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